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359户参保企业、返还金额6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6-2199464
0356-2218697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359户参保企业、返还金额6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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