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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笔试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19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笔试补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原定于2022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的笔试现定为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晋城市实验中学(建设路325号)

二、关于准考证

报考人员仍使用原打印的准考证,即原用于2022年4月17日考试的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如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市防控相关管控政策后,方可参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选拔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防疫承诺书(使用原笔试公告的防疫承诺书)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