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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7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详见附件: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     

体检报到地点: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一楼大厅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当天向考生

收取,参加体检考生请自备现金。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统一参加体检,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及具有无线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请假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天内书面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将尽快安排考生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市应急管理局党务人事科:                0356-2212898

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356-2217857 

附件: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