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9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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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晋城市本级2024年第四批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