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公告依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完成数的35%。公益性岗位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置公益性岗位,应当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公益性岗位类型主要涵盖以下四类: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河湖、园林管护、内勤辅助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保洁、绿化、保安、物业服务等非营利性后勤服务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不属于公益性岗位申报范围;按照公益性岗位按需设岗要求,严禁单位超范围无序申报公益性岗位人数。
二、申报资料
有意向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需向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晋城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申报计划表》,申报表需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联系方式及申报地点
联系人:张卫卫
联系电话:0356-2199485
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建设南路245号2楼207室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