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及《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财社〔2023〕67号)文件规定,对年度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补贴。现将2025年符合申报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晋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356-219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