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8号)文件要求, 现将自2023年10月16日以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已提出申请且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1463名企业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4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请及时向晋城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2218163
附 件:2024年11月晋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2024年11月18日